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并明确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并明确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省局审评认证中心(加挂药品检查中心牌子)(以下简称审评中心)具体负责和承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同时承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技术审查、现场检查及资料审核工作。审评中心收到省局转办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体系核查材料后,应在25个工作内日完成核查并提出核查结论。需要整改后复查的,应在注册申请人提交整改报告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省局收到审评中心核查结论后,出具体系核查结果通知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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