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广告

新闻广告

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不具备全项目的检验资质,实施委托分包部分项目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这种检验方式是否认可?

2025-06-25     2

最新医疗器械法规合集

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不具备全项目的检验资质,实施委托分包部分项目给其他检验机构检验,这种检验方式是否认可?

0.png

首先委托检验机构应具有国家级资质认定证书(CMA)和承检范围。其次委托检验机构对受托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汇总并对受托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进行结论判定,可在备注栏中注明受托的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报告原件。最后由委托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负责。


1684760235948941.png

江苏捷诚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Logo.png

来源:网络 或国家官网

提醒:文章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欢迎留言指正和交流。且读者不应该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文章内容采取行动,因此导致的损失,本运营方不负责。如文章涉及侵权或不愿我平台发布,请联系处理,网址:www.jcyyzx.com,QQ:2926452050;电话:18306119905




x

咨询

联系电话 18306119905 联系电话 17606129905 在线咨询
☆欢迎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