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广告

新闻广告

第二类有源医疗器械组合产品中每个单独的模块都是《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中的产品,组合产品是否也可视为《目录》中产品?

2025-06-25     3

最新医疗器械法规合集

第二类有源医疗器械组合产品中每个单独的模块都是《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中的产品,组合产品是否也可视为《目录》中产品?

0.png

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两者的组合不存在相互影响,且临床用途未超出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范围,则可认为是两种豁免产品的简单组合,仍可按《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对两个模块分别进行对比,但申请人须评价模块组合可能带来的风险。


1684760235948941.png

江苏捷诚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Logo.png

来源:网络 或国家官网

提醒:文章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欢迎留言指正和交流。且读者不应该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文章内容采取行动,因此导致的损失,本运营方不负责。如文章涉及侵权或不愿我平台发布,请联系处理,网址:www.jcyyzx.com,QQ:2926452050;电话:18306119905




x

咨询

联系电话 18306119905 联系电话 17606129905 在线咨询
☆欢迎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