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九十一条规定:“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在医疗器械出库时应当附随货同行单,并加盖本企业或者委托的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企业的出库印章。”
那么这一随货同行单,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具体如下:
1)供货企业名称;
2)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名称;
3)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4)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数量;
5)医疗器械运输及贮存条件;
6)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名称(若有);
7)收货单位名称、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发货日期等。
且,医疗器械直调购销的,供货者应当开具两份随货同行单,分别发往直调企业和购货者。直调随货同行单应当有明显的直调标识,并标明直调企业名称、直调原因。
来源:网络
来源:网络 或国家官网
提醒:文章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欢迎留言指正和交流。且读者不应该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文章内容采取行动,因此导致的损失,本运营方不负责。如文章涉及侵权或不愿我平台发布,请联系处理,网址:www.jcyyzx.com,QQ:292645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