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11.3.1 中规定: 应建立数据分析程序,收集分析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顾客反馈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数据,验证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保持相关记录。 请问该条法规中的数据分析是特指质量回顾的汇总分析,还是指在整个质量体系中凡涉及到数据的方面?“是否运用了统计技术”中的统计技术有特别要求吗?
回复:您好,该条法规中的数据分析是指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顾客反馈和体系运行的相 关数据分析;应用的统计技术与收集的数据量和数据分布特点相适应,以满足自身数据分析 要求为原则。
来源:网络 或国家官网
提醒:文章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欢迎留言指正和交流。且读者不应该在缺乏具体的专业建议的情况下,擅自根据文章内容采取行动,因此导致的损失,本运营方不负责。如文章涉及侵权或不愿我平台发布,请联系处理,网址:www.jcyyzx.com,QQ:2926452050